消防招标
我部于2024年07月01日 发布了2024-JW01-W10022024年组织招标被装采购帽类(01包)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明确投标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所需携带资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7-02,更正为:2024-07-0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08,更正为:2024-07-0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上午开始时间:00:00:00,更正为:08:30:0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上午结束时间:12:00:00,更正为:11:00:0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下午开始时间:12:00:00,更正为:14:30:0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下午结束时间:23:59:59,更正为:17:00:00。
投标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胶装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的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提供备份光盘或携带电脑现场刻录),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2.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为避免加密投标文件在上传时出现格式错误等突发情况,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当日提前到场(8时10分左右)3.供应商可在开标当日前在开标大厅一层自助终端机提前上传加密文件。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