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JH24-210100-04902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项目.doc
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4902
项目名称: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483,000.00
最高限价(元):13,483,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
装备类型 |
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 |
台套数 |
最高限制单价(万元) |
1 |
潜污泵 |
★1.水泵类型:潜污泵; ★4.扬程:≥10.5m; 10.冷态绝缘电阻:≥500M?;电机效率:≥91%; |
7 |
8.78 |
2 |
装载机 |
★1.额定载重量≥1900kg,整机重量≤6000kg; |
2 |
14.62 |
3 |
打桩机 |
★1.设备结构:应有机头,液压管,动力源装置三部分组成; |
40 |
6.00 |
4 |
防洪子堤 |
一.主要指标 5.适用范围:宽度≥1.5米的无明显凸起场地(包括沙壤土、壤土、黏土); |
13 |
5.00 |
5 |
浮艇泵 |
★1.水泵类型:单泵单极离心泵,含配件包; 7.额定流量≥1000L/min; |
72 |
2.5 |
6 |
救生拉杆 |
1.材料:超轻碳纤维; |
120 |
0.92 |
7 |
汽(柴)油机泵(核心产品) |
▲1.流量≥160m³/h; |
56 |
8.00 |
8 |
组合式防洪板 |
1.材质为树脂材料,底部设置有防滑条和防渗垫; |
1071 |
0.2 |
★二、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给定的分项价格明细表填写报价,并给出包组内各区县的分项报价汇总。同一包组内同类设备在各区县分项报价中单价应一致。
2.本次项目建设采取“统招分签”方式,即: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供应保障合同,各区县合同金额以供应商投标文件终价格明细表中填写的各区县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为准。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实际采购人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财务、监督审计有关人员等开展验收。
3.质保期24个月,在质保期采购人有重大应急救援活动或者区级(含)以上演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人员及设备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4.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所投产品使用及人员培训,设备和人员培训比≥1:3。培训内容包含理论培训、功能特点介绍、操作培训、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同时做好设备的升级培训。培训过程中做好培训人员的意见反馈。
5.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配件。设备故障保修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之日起,45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715,600.00
最高限价(元):12,715,6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之日起,45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时0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2号
联系方式: 024-8658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 话: 024-2289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