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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点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200-006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007包救生拉杆:▲3.3.三爪钩:长度(cm)≥12, 内口经(cm)≥32

  现更正为:▲3.3.三爪钩:长度(cm)≥32, 内口经(cm)≥12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14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如未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以开标包号前后顺序排序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8号

  联系方式: 024-72603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024-3108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1384015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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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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