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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局申请采购消防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pdf

  长武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与陈梁路交汇处西南角天兴大厦23层2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FY(A)G2024-09-17

  项目名称:长武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7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消防车 1573000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1,573,000.00 1,57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5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服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与陈梁路交汇处西南角天兴大厦23层23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与陈梁路交汇处西南角天兴大厦23层2310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与陈梁路交汇处西南角天兴大厦23层2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领取文件须携带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至陕西省西咸新区康定路与陈梁路交汇处西南角天兴大厦23层2310室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长武县宜禄街

  联系方式:1819124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正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与陈梁路交汇处西南角天兴大厦23层2310室

  联系方式:153190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话:15319073722

  陕西秦正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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