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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阜新支队装备建设项目-信通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更新时间:2024-06-17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阜新支队装备建设项目-信通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70-2号8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HX-2024-03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阜新支队装备建设项目-信通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239.1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1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01包:1,139,800.00元

  02包:1,251,4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1,139,800.00元

  02包:1,251,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包组均为:签订合同后60日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70-2号8门)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70-2号8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4、领取文件所需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玉龙路119号

  联系方式:焦域淼 0418-2266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70-2号8门

  联系方式:于先生 0418-39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0418-391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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