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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被装装备类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01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保山市公安局被装装备类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LZB-2020-153

  2.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被装装备类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87828.50.00元

  5.采购需求:被装装备类货物一批(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付款方式:具体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申请人:

  3.3.1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0.00元

  4.其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5个工作日),申请人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网上报名确认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102752998@qq.com)进行信息登记确认。如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提供材料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3.方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叁万元整)。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专用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1109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投标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3.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公安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66号

  联系方式:0875-219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九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44号

  联系方式:0875-223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5-2192133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75-223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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